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分/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或者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业务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理业务、
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
子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等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广东合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
电力”)因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850万元,并签署了《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暂计
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8年7月29日。
“捷创能源”)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仁智新材料”)与中国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共同为合创
电力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
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创电力的担保余额为850万元(含本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
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力发电
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
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合创电力系公司下属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合创电力99%股权。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43.03 102.03
营业利润 287.83 -26.88
净利润 274.44 -26.91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03.10 2,567.01
净资产 301.97 1,275.06
负债总额 1,901.13 1,291.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901.13 1,291.94
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 0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修订或补充;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
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
提供担保的事项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合创电力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
险进行控制,且合创电力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捷创能源、
仁智新材料为其共同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总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15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8.0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
讼的担保,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