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5),其中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九
十个自然日内(即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364,590 股,
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00%。
公司收到胡黎明先生的《减持股份累计超过 1%的权益变动报告
书》,截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胡黎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5,001,5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数 量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比 例 的 0.7218% ; 上 述 合 计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持前,胡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6.7217%,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为 5.2977%,本次减持持股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 1%的整数倍,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名称 方式 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5.79 5,000,000 0.7021%
胡黎明 集中竞价交易 2025/7/25 7.73 1,500 0.0002%
大宗交易 2025/7/28 7.35 5,140,000 0.7218%
合计 10,141,500 1.4241%
注:胡黎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上
市后定增方式新增的股份(含前述股份首次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
增加的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869,137 6.7217% 37,727,637 5.2977%
胡黎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69,137 6.7217% 37,727,637 5.29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东的《减持股份累计超过 1%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胡黎明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化工一村 127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16 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本人胡黎明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
减持公司股份 10,141,500 股,使本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权益变动过程 6.7217%减少至 5.2977%,本次权益变动累计超过 1%。
本人不是公司董监高、也不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股票简称 延华智能 股票代码 002178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0,141,500 1.4241%
合 计 10,141,500 1.424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869,137 6.7217% 37,727,637 5.29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69,137 6.7217% 37,727,637 5.29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是√ 否□
本人胡黎明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减持计划,具体详
见延华智能《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5),本人计划自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即 2025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
计划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364,590 股,减持总数
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0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股份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是□ 否√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
是□ 否√
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的情形。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司将持续关注胡黎明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