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相关方重新签署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和公司实控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昇集团”)通知,由于泓昇集团原股东
缪勤女士已退休,其将持有的泓昇集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配偶刘礼华先生,转让
后,刘礼华先生重新与周江先生、邓峰先生、黄翔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
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泓昇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江先生、邓峰先
生、缪勤女士、黄翔先生变更为周江先生、邓峰先生、刘礼华先生、黄翔先生。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收购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法
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昇集团”)通知,由于泓昇集团原股东缪
勤女士已退休,其将持有的泓昇集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其配偶刘礼华先生,转让
后,刘礼华先生重新与周江先生、邓峰先生、黄翔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自此,协议各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周江先生与其他一
致行动人合计出资额 8,016 万元,占泓昇集团注册资本的 53.44%,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二、股权转让协议内容
转让方(甲方):缪勤
受让方(乙方):刘礼华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其在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的 5.03%的股
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方。
义务由乙方按照出资比例承继。
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泓昇集团股权结构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江、邓峰、缪勤、黄翔。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泓昇集团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江、邓峰、刘礼华、黄翔。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泓昇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
江先生、邓峰先生、缪勤女士、黄翔先生变更为周江先生、邓峰先生、刘礼华先
生、黄翔先生。
四、《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主要内容
对泓昇集团的营运、管理中,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表、董事、监事应事先沟通,对会议的商议事项先行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并在
召开的相关会议上,按下述规定采取一致行动。即:
在泓昇集团召开的股东会上,对相关事项的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的投
票应指向同一意见,保持一致行动。
在泓昇集团召开的董事会上,上述股东推举或担任的董事应保持一致行动,
对表决事项采取同一意见。
在泓昇集团召开的监事会上,上述股东推举或担任的监事应保持一致行动,
对表决事项采取同一意见。
上述股东应事先沟通,对提案、事项内容取得一致,并共同向股东会、董事会或
监事会提出。
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代为出席并投票或表达意见,该投票和意见应和上述股东中
其他股东的投票和意见一致。
股权导致其失去股东身份,则自被转让股权的交割日起,本协议对其不再有约束;
对本协议其他各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前终止或延长本协议的期限。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泓昇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
江先生、邓峰先生、缪勤女士、黄翔先生变更为周江先生、邓峰先生、刘礼华先
生、黄翔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
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义务人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