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 128.22 万份,预留授予
部分本次拟行权 66.50 万份,合计拟行权 194.72 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概况
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4万份股
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671万份,预留授予133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8
人,行权价格为12.10元/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7人,行权价格为12.07元/份。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40%、30%、30%;预留授予部分在预留
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50%、50%。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杭
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OA系
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
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5
月3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49名激励对象683.00万份股票期权。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杭
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权益
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3.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7 人。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股票的上
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杭州
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
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一
次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2月24
日。2025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行权股票
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
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
(三)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后股票期权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激励对
批次 授予日 剩余数量
(元/股) 数量(万份) 象人数(人)
(万份)
首次授予 2022年5月30日 12.10 671 48 133
预留授予 2023年5月16日 12.07 133 7 0
注:以上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及人数。
(四)历次调整及行权情况
调整前价格 调整后价格
批次 调整原因 审议时间、会议及说明
(元/股) (元/股)
首次授予 12.10 12.07
利润分配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首次授予/ 2022 年年度 2023 年 6 月 21 日第六届董
预留授予 利润分配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首次授予/ 2023 年年度 2024 年 7 月 11 日第六届董
预留授予 利润分配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首次授予/ 2024 年年度 2025 年 7 月 28 日第七届董
预留授予 利润分配 事会第六次会议
调整前数量 审议时间、会议 调整后数量
批次 调整原因
(万份) 及说明 (万份)
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资格注销
首次 98 万份、部分期权未达考核行权
授予 条件注销 25.584 万份,共计注销
十四次会议
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行
权注销 14.904 万份、部分激励对 2024 年 7 月 11 日
首次
授予
部分期权未达考核行权条件注销 二十八次会议
首次 部分期权未达考核行权条件注销
授予 11.58 万份
六次会议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行权人数
批次 行权日期
(元/股) (万份) (人)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第一次行权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第二次行权
数量如下:
行权价格 激励人数 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批次 授予日期
(元/股) (人) (万份)
首次授予 2022 年 5 月 30 日 11.91 32 128.22
预留授予 2023 年 5 月 16 日 11.91 7 66.5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次行权已进入行权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29
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授予日为2023年5月1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
(二)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行权期行权条件相同且均已成就。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行权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
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及对应的行权比例如
下:
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营业收入为 16.65 亿元,
高于目标值,公司层面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X) 行权比例为 100%。
A≥Am X=100%
考核年度的营业
An≤A<Am X=90%
收入(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个人层面上年
度考核结果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个人层面行权 Y=100% Y=80% Y=60% Y=0
比例(Y) “优秀”“良好”或“合
在公司业绩触发值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格”,个人层面行权比
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考核当年计划行权
例为 100%、80%或 60%。
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7 名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优秀”,个人层面行
权比例为 100%。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优秀”,导致已获授的11.58万份股票期权未
达到行权条件,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期为2026年5月29日,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
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可行权数量 占本次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公司股
姓名 职务
总量的比例[ ]
注
(万份) 本总额的比例
叶建平 副总经理 14.40 1.79% 0.07%
董事会秘书、财务
朱劲龙 8.40 1.04% 0.04%
负责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30 人)
合计 128.22 15.95% 0.63%
注:1、指占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期权总量的比例;
激励条件。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期为2026年5月15日,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
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可行权数量 占本次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公司股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
注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7 人)
合计 66.50 8.27% 0.33%
注:指占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期权总量的比例。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
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认为首次授予3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7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合计194.72万份。本次行权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
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