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0 0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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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4 日,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三)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
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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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5 月 16 日作为授予日,向
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 2024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
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为“以 2021-2023 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3.74%”。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层面 2024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因此需
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经上述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
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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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层面 2024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0.00 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作废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
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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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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