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决定注销公司在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下简
称“交通银行湖北自贸区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于近期办理
注销完毕,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 号)同意注册,武汉光庭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61,834.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 万元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7,855.79 万 元 , 其 中 超 募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
第 2-00050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2021年12月,公
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
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根据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广州光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及结算便利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
技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金用途
募集资
金投资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70040078801600001803 存续
项目专
项账户
武汉光庭 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127906037710904 存续
信息技术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股份有限 11165000000706043 存续
光谷科技支行
公司
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
超募资 汉片区分行
金专项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账户 东湖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38390188000340518 已注销
广州光庭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信息技术 9550880242883200123 存续
分行
有限公司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在交通银行湖北自贸区分行的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且无
后续使用计划,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账户
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 421421066012002082
注销
限公司 汉片区分行 848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