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2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七届董事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
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
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
董事五名(包括独立董事二名、非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任
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
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
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
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书样本详见附件)
向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董事的权利。
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的方式向公司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期间届满后,公
司不再接收股东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名)。
非职工代表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非职工代表董事人选,将由
提名委员会提交公司董事会。
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名,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
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履
历表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
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期限未满的;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验;
(1)最近 36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
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 12 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
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子女;
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
(2)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小一寸个人电子照片;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如有,
原件备查)、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履历表等;
(6)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1)若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法人股东提名该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文
件及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公告披露之日的持股凭证。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收
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联系传真:0539-6263620
邮政编码:276700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沭县史丹利路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述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
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 等)
信 息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其他说明 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盖章/签名)
二零二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