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5-02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等公告。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身份证件、拟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协议、拟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