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0 0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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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以
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
以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进行了核查。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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