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股票代码:60059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子平、蒋雪忠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远洋国际中心D座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第一节 释 义
上市公司、大连圣
指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子平、蒋雪忠
委托方
发行对象、上海潼
指 上海潼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程、受托方
杨子平、蒋雪忠分别将持有的上市公司10,591,591股、2,470,941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上海潼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使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杨子平、蒋雪忠出具的《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指
书/本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准则15号》 指
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杨子平,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蒋雪忠,女,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蒋雪忠女士是杨子平先生的配偶,根据相关规定,杨子平先生与蒋雪忠女士
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大连圣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有效化解系统性债务风险及经营压力,上市公司后续拟通过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新控股股东。根据交易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子平拟将
所持上市公司10,591,591股份对应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发行对象,信息披
露义务人蒋雪忠拟将所持上市公司2,470,941股份对应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
给发行对象。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受托表决权的
发行对象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谋求长
期可持续及健康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
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12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2025年7月26日,杨子平、蒋雪忠与上海
潼程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杨子平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0,591,591股股
份、蒋雪忠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70,941股股份(合计13,062,532股股份)对应
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海潼程行使,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在各方签署后即生
效。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前后,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相关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生效前 本次权益变动生效后
拥有表决 拥有表决
相关主体名称 持股数 表决权股 权股份数 持股数 持股比 权股份数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份
量 份 占总股本 量 例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杨子平 1,059.16 8.22% 1,059.16 8.22% 1,059.16 8.22% - -
蒋雪忠 247.09 1.92% 247.09 1.92% 247.09 1.92% - -
上海潼程 - - - - - - 1,306.25 10.14%
上市公司总计 12,880.00 100.00% 12,880.00 100.00% 12,880.00 100.00% 12,880.00 1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子平及蒋雪忠(委托方1及委托方2,合称“委托方”)、
上海潼程(受托方)于2025年7月26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委托方 1:杨子平先生
委托方 2:蒋雪忠女士
(委托方 1、委托方 2 以下合称“委托方”)
受托方:上海潼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托方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龙悦天程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5 年 7 月 26 日
(一)委托安排
方行使(以下简称“本次表决权委托”)。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
股、公积金转增、拆股、分红等情形导致委托股份总数发生自然或法定变化的,
该等新增股份自动纳入委托股份的范围,且本协议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委托股份,
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委托给受托方行使。
股份唯一、排他的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受托方有权以受托方自己的意志为准行使
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受托方无需在具体行使表决权时另行取得委托方的授
权,委托方亦不得对表决权的具体行使提出任何异议或反对。就本协议而言,表
决权行使包括但不限于:
(1)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并参加上市公司股东会;
(2)在上市公司股东会中,根据受托方自己的意志,行使委托股份相关股
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并表决;提议选举
或罢免董事、监事(如适用)及其他人员;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如适用)并
投票选举或做出其他意思表示;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如
适用);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审议批准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
(3)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不召开和主持股东会时,代为召集和主
持股东会;
(4)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及
其他公司治理制度规定需要股东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托方同意根据受托方的要求为受托方行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提供必要的协助和
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受托方要求另行签署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托股份另行行使表决权。
有的所有权,及其因委托方所有权而享有的收益权、处分权、知情权等除本协议
第 1 条约定的委托表决权以外的其他权能。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受托方事先
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委托期限内,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再行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亦不得委
托除受托方之外的任何主体行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或以其他方式排除受托方行
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或通过主动行为对受托方行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产生任何
障碍或不利影响。若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撤销本次表决权委托或终止
本协议,自行行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或委托除受托方外的任何其他方行使委托股
份的表决权,该等行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法实现,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共同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
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二)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之日,届满后将自动失效。
(1)委托方和受托方协商一致书面终止;
(2)受托方及与其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股票比例超过 30%或以上,委托方可经书面通知受托方后提前单方终止本协议;
(3)任何原因导致本次发行终止的,委托方可经书面通知受托方后提前单
方终止本协议;
(4)上市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委托方可经书面通知受托方
后提前单方终止本协议;
(5)产业投资人存在严重违反《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未能向上市公司提
供战略协同支持和融资支持的,委托方可经书面通知受托方后提前单方终止本协
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子平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质押、
冻结、其他权利限制或权属争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质押数 冻结数 标记数
股东名 质押数 量占持 量占持 标记数 量占持
持股数量 冻结数量
称 量 股数量 股数量 量 股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杨子平 10,591,591 - - 10,591,591 100.00% - -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子平
年 月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雪忠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托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 辽宁省大连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市
股票简称 大连圣亚 股票代码 600593
浙江省杭州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杨子平、蒋雪忠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市远洋国际
称
中心D座
有 无□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杨子平、蒋雪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忠为一致行
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
杨子平先生披露前持股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0,591,591股
持股比例:8.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蒋雪忠女士披露前持股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2,470,941股
持股比例:1.92%
杨子平先生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普通股/表决权
持股数量:10,591,591股/0股
持股比例:8.22%/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蒋雪忠女士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普通股/表决权
持股数量:2,470,941股/0股
持股比例:1.92%/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 时间:2025年7月26日
方式 方式: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 否
增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是□ 否□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子平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
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雪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