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
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股权激励计划。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或安排。
机制,增强公司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