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日。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
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对象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
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
件。
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