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事会。
票上市规则》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代 表 共 140 名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7,011,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221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195,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40%。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
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永彬先生、姚科辉先生、易欢欢先生、王连
宏先生、薛璞先生、王思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0,4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64%。
王永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9,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3%。
表决结果:同意108,249,4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40%。
姚科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58,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75%。
表决结果:同意108,249,4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40%。
易欢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58,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75%。
表决结果:同意108,226,9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051%。
王连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36,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667%。
表决结果:同意108,240,4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64%。
薛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9,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2%。
表决结果:同意108,240,4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64%。
王思邈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9,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1%。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傅荣女士、李延喜先生、高文晓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0,42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64%。
傅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9,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2%。
表决结果:同意108,249,4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39%。
李延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58,6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74%。
表决结果:同意108,239,4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56%。
高文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8,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93%。
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700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44%,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4%。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200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3%,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2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
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200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3%,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2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
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100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1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100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1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100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1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100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1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高岩律师、王丽颖律师出席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