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 宝实 公告编号:2025-08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 313 号公司会议室。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12 人 , 代 表 股 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6,576,6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6,576,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6%。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张怀畅先生、
柳自敏先生、郭维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张怀畅先生、柳自敏先生、
郭维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4,603,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62%。
同意股份数:334,605,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67%。
同意股份数:334,600,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03,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83%。
同意股份数:605,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0%。
同意股份数:600,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