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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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5-05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情况。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9:15-15:0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921 人,代表股份 1,277,900,98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647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股东)合计 914 名,代表股份 287,243,6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338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528,253,4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4956%。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16 人,代表股份 749,647,53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9.151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2,894,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082%;反对 4,509,1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529%;弃权 49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2,237,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70%;反对 4,509,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8%;弃权 49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8,06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550%;反对 11,086,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89%;弃权 49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661,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80%;反对 11,086,6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97%;弃权 49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74,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29%;反对 11,124,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40%;弃权 5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70,8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63%;反对 11,124,6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29%;弃权 548,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96,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58%;反对 11,117,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0%;弃权 53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92,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38%;反对 11,117,4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04%;弃权 533,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7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34%;反对 11,117,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0%;弃权 5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74,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76%;反对 11,117,4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04%;弃权 551,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00,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329%;反对 11,148,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71%;弃权 5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496,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03%;反对 11,148,3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11%;弃权 599,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01%;反对 11,131,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49%;弃权 56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49,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89%;反对 11,131,4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53%;弃权 562,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3,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01%;反对 11,112,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3%;弃权 5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49,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89%;反对 11,112,3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86%;弃权 581,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71,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25%;反对 11,114,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6%;弃权 5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68,0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53%;反对 11,114,3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3%;弃权 561,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4,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02%;反对 11,094,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0%;弃权 59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50,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93%;反对 11,094,7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5%;弃权 598,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5,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03%;反对 11,125,2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41%;弃权 5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51,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94%;反对 11,125,2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31%;弃权 56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9,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48%;反对 11,103,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2%;弃权 5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85,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13%;反对 11,103,8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56%;弃权 554,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8,013,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81%;反对 11,088,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2%;弃权 5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609,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98%;反对 11,088,6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04%;弃权 545,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72,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26%;反对 11,109,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9%;弃权 56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68,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55%;反对 11,109,1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75%;弃权 566,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4,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01%;反对 11,114,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6%;弃权 5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50,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91%;反对 11,114,4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3%;弃权 579,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60,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10%;反对 11,107,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7%;弃权 5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56,8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14%;反对 11,107,6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70%;弃权 579,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41,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385%;反对 11,083,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85%;弃权 6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38,0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48%;反对 11,083,7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87%;弃权 62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07%;反对 11,113,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5%;弃权 57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54,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6%;反对 11,113,8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1%;弃权 575,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9,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09%;反对 11,099,2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6%;弃权 58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55,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11%;反对 11,099,2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0%;弃权 58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6,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44%;反对 11,099,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6%;弃权 5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82,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02%;反对 11,099,3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1%;弃权 562,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7%。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8,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07%;反对 11,096,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2%;弃权 59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54,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6%;反对 11,096,3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30%;弃权 592,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9,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48%;反对 11,096,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2%;弃权 5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85,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13%;反对 11,096,3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30%;弃权 562,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7%。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9,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48%;反对 11,101,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9%;弃权 55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85,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12%;反对 11,101,3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8%;弃权 55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9,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48%;反对 11,101,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9%;弃权 55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85,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12%;反对 11,101,3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8%;弃权 55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78,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35%;反对 11,101,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9%;弃权 5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75,0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77%;反对 11,101,4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8%;弃权 56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7,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47%;反对 11,100,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8%;弃权 5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84,0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09%;反对 11,100,9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6%;弃权 558,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97,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59%;反对 11,094,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0%;弃权 55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93,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42%;反对 11,094,4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4%;弃权 555,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6,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44%;反对 11,097,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4%;弃权 5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82,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03%;反对 11,097,4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34%;弃权 56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95,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56%;反对 11,093,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9%;弃权 5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91,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34%;反对 11,093,7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1%;弃权 558,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95,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56%;反对 11,093,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9%;弃权 5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91,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34%;反对 11,093,7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1%;弃权 558,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45%;反对 11,092,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6%;弃权 5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82,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05%;反对 11,092,0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15%;弃权 568,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51,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397%;反对 11,114,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6%;弃权 58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47,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80%;反对 11,114,1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2%;弃权 582,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俞熔、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
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7,981,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438%;反对 11,104,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3%;弃权 5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5,577,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
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86%;反对 11,104,733 股,占出席会
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0%;弃权 561,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2,808,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015%;反对 4,531,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546%;弃权 5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2,151,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71%;反对 4,531,4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6%;弃权 5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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