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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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
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吴曼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吴曼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可连选连任。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曼: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 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曼女士直接持有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 6,000 股股份,同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13,800 份。
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曼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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