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转增股本。
本为基数。
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
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额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不计提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据未经审计)。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
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因此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公司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分配方案”):公司拟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
(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母公司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854.09万元(未经审计)的
最终派发金额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计算的实际
结果为准。
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
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
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文件指导精神,基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
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
求和持续回报股东而提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分配政
策。
三、其他说明
本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