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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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下午 2:0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
路 7 号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
长叶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569.4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山东惠亚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
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目前,山东惠亚经营正常,发展前景及资信状况
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
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新增总额不超过 67,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
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控股子公司亦未提供反担保,但鉴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
之下,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且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
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子公司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
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
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
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842,016 股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204,9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
股 票 市 值 不 变 原 则 , 按 公 司 总 股 本 折 算 每 股 现 金 红 利=19,484,201.60 元 ÷
四舍五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授予价格由 4.62 元/股调整为 4.52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叶红女士、林瀚先生、史
惠芳女士回避表决。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44,2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执行职
务身故,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
有)办理归属相关事宜;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38,0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叶红女士、林瀚先生、史
惠芳女士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2:00 于青岛市
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8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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