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军工”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国
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1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4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1,378,9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
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58,465,531.24 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2,913,368.76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为 446,169,899.05 元,公司募投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012,791,345.69 元,其中募
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612,791,345.69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
为 400,000,000.0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80,484.90 32,900.00 25,832.32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9,600.00 19,600.00 12,946.81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
贷款
超募资金 - 69,291.34 40,000.00
合计 122,584.90 144,291.34 101,279.13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目的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含本
数),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
,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本次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系当期正常推进募投项目
执行外暂时闲置部分,本次计划系为充分提高现有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大量资金
空置,具有合理性;此外,针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适时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现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在保留公司未来战略灵活性的同时又
进一步提升资金实力,通过购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综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相关审议程序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贾世超 陈轶劭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