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授予日)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时公司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共 3 人)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共 3 人) 7.9700 6.12% 0.06%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