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多雨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肥江航飞机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于增彪先生、许常悦先生、田多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
卢贤榕 刘文彪 于增彪
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