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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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龙”)于近日收到了珠海华瓴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瓴”)公开招标的华发香山湖畔苑项目装修及配
套工程中标通知书,确认珠海铧龙为华发香山湖畔苑项目装修及配套工程的施工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约为 521,634,996.29 元人民币。依据上述中标结果,珠海
铧龙与珠海华瓴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珠海铧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珠海城运”)直接持有珠海华瓴 100%股权,珠海城运属于与公司受珠海华
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且公司董事张
宏勇先生、张巍先生兼任珠海城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项目属于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华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杨世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81211765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635 号 16 楼 160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爆破作业;
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珠海华瓴的总资产为 516,141.03 万元、
净资产为 275,622.51 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为 1,281.01 万元,净利润为
-3,930.8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珠海华瓴的总资产为 639,167.88 万
元、净资产为 275,493.11 万元;2025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658.93 万元,净
利润为-129.40 万元。
   主要股东:珠海城运直接持有珠海华瓴 100%股权。
   关联关系:珠海铧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城运直接持有珠海华瓴 100%
股权,珠海城运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且公司董事张宏勇
先生、张巍先生兼任珠海城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珠海华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珠海华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
为迎宾北路,东面为五洲花城三期、南面为 S2 地块及山场路,包括 S1、S3 和
S5 地块,其中 S1 用地面积 18,699.57 ㎡。总建筑面积 18.46 万㎡,为二类居住
+商业,3 层地下室,地上最高 49 层;S3 用地面积为 7,403.13 平方米,为绿地
公园;S5 用地面积 3,198.81 平方米,包含市政道路和地下室空间。本项目招标
内容为室内装修、景观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以上涉及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权对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金人民币25,978,000.00元。本合同不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478,564,216.78元,
税率为9%,税额为人民币43,070,779.51元。
日起计3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并经发包人、监理人、政府相
关部门验收合格。
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严格履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了评标定标等程
序,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因中标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
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其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36.71 亿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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