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 点 30 分开始,会期半
天;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室。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2 人,代表股份 180,364,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5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7,189,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66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8 人,代表股份 3,17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92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9 人,代表股份 22,135,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960,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8 人,代表股份 3,17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16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3%;
反对 1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3%;
弃权 6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弘魏律师和杨圣凤律
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
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