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9 0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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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
《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2025 年 3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公司监事会,
同时免去李发现先生、刘坤明先生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
务,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监事会取消后,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公司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发现先生、刘坤明先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
会事项后,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吴丹女士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解除职工代表监事会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
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针对上述取消公司监事会相关事项,同时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
会”,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
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新增独立董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专节,公司副总经理人数由 4 人修改为 1 到 6 人,增设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等等条款的修订或增加。
  由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任铁提交的辞职报告,任
铁已辞去其在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担任的所有职务,任铁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
日起生效。非独立董事任铁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总人数 9 人中出现 1 名空缺,因
此本次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将保持不变,仍为 9 人。
  鉴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较多,因此本次将以章程全文的形式进行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
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
     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拟取消公
司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将《公
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改成“股东会”等条款的修订或增加情况,为使公司
相关治理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保持同步,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如下制度进行了修订:
序号    本次修订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上述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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