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58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807 号)同意,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核电)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684,717,20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99,999,990.17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345,728.0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3,997,654,262.1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已足额划至公
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账户。2024 年 12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225799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
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中核
苏能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七号八号机组分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云霄支行、
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公司、开户银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于近日分别签订的监管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本次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云
霄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甲方二分别为中
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田湾
核电站七号八号机组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甲方),乙
方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
州云霄支行、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为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
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
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
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
次开展现金管理。
甲方及乙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
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
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 )、李婉璐(身份证号:******************)或甲方授权
的丙方其他项目组成员、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
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专户以及现金管理账户,专户
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对账单、银
行回单以及使用资金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等);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甲方授权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
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丙方接收账户对账单的邮箱地址为 project_cnnp103@citics.com。
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
否与约定一致。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7 条载明的联系方式向甲
方及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
的效力。
方获取对账单。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
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或专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所有损失和费用。
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监管局各报备壹份。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