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8 00:04: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5-039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框架协议的付诸
实施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杉高科”)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双方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
宗旨,按照市场原则积极推进双方合作,拓展双方在风电领域的市场布局与发展
空间,实现互利共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后
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
产专用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
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水泥制品销售;建
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
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 19 号 1 号楼 401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天杉高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的定价规则(定价规则以具体的协议为准)在甲方公开招采方
式完成后,对乙方的地域优势进行优先考虑。
全资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龙公司”)产能能够满足
需求且满足定价规则情况下优先由海龙公司生产。
  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海龙公司生产基地改造方案,由海龙公司具体实施并具备
混凝土风电塔筒生产能力,甲方在海龙公司生产基地改造过程中应当提供必要的
技术支持和帮助。
同协助甲方及金风科技获取风电项目订单。
塔筒项目招标中,互为对方的优先合作伙伴,即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选择联合投
标时,应优先选择对方联合。甲方与其他主机厂商在同一个招标项目中直接竞争
时,乙方如与其他主机厂商联合投标,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合作期限
到期后,双方一致同意延续战略合作关系时另行续签合作协议。
要提前终止战略合作关系的,可以选择提前终止;任何一方提前终止的,应以书
面形式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战略合作关系终止之前已经开展的合作不受影响,
按照具体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或双方协商确定妥善的处置方案,并应当兼顾双方利
益。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天杉高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代表着公司正式进入风电混塔
行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双方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协同双方
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对公司风电混塔业务领域的拓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推动公司风电混塔业务布局落地,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
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初步合作意向,属于框架性协议,不涉及
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也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具体实施过程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共减持不超过 9,909,7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36)。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
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
东、董监高暂无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董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青龙管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