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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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48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基本情况:鉴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
下合称“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
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或
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或等值外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
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
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出海进程的不断推进,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
长,鉴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锁定成本、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
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提高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
财务稳健性。
  (二)实施主体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五)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
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
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稳健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防范和
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
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
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
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
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风险。
约风险。
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交易。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
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交割
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履约及法律风险。
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以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为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
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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