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2025-066)
二〇二五年七月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
议案
议案内容
序号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
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
治理与修复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
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总部管理,
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修订。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本次重新制定的《公司章程》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重新制定的《公司章程》
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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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需逐项审
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项
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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