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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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2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69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248,074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75,316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在限售期届满后,公司按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2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由4.81295元/股调整为4.5035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由6.91835元/股调整为6.60897元/股。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持有的归属于第二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持有的归属于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
的限制性股票98,141股,回购价格为4.50357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4,183股,回购价格为6.60897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
调动,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
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9,885股,回购价
格为4.5035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
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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