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票预案》《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和《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
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步完善和健全了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了利润
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
证报告。公司能够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并同意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