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 卧龙新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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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
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
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
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5.2 亿元;公司拟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
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办
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担保,卧龙控股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多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
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平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同时,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
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有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
次担保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5-069)。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希全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 2025-070)。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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