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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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有关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产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
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
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不得使用他人名义或账户。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得影
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单纯的套利交易。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额度及审批权限
     第六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应当按照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只允许进行与公司
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
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
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第八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审批流程:每年年底,由财务部会同销
售部根据下一年度汇率风险和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
额,并进行相应的可行性分析及风险分析;提交财务总监审核,由外汇衍生品交
易管理小组审批后,递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只能在股东会审批的总额内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若有
特殊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操作流程
      第十条 成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由
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财务总监、财务部、销售部、内审部等部门负责人
组成。
      第十一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
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相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
原则和方针。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和销售部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执行机
构,公司内审部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   财务部的职责为:
势,测算公司的外汇敞口,提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建议方案,并报外汇
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审批。
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销售部的职责为:
   第十五条     内审部的职责为:
   第十六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业务的建议方案。对当日汇率变动较大的,要将汇率变动信息报告外汇衍
  生品交易管理小组。
  约信息报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小组。
  业务报告,包括当月新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状况、总体合约状况、外
  汇衍生品交易结果及相关分析等信息。
  应对时间风险;
  果出现大客户的预测出现较大变动时(指预测销售额的变动超过原计划总
  额的 10%的情况下),需要及时更新并通知财务部。
               第四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
构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
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
并由公司内审部负责监督。若交易金额可能达到涉及信息披露的金额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管理小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内部风险报告
势判断和每日的汇价信息,在走势和汇价波动较大的时候,要及时提醒销售部。
更新采购进口材料和销售出口产品的报价。
品交易合约。原则上,择机签订的价格应该是签订日近期内较好的;开展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量不超过外币收入额的 90%;且不超过该等收入与外币支付之差;签
订的合约信息同时报告销售部。
踪和评估。对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尽量将违约金额降低;
对不能控制的违约风险要及时与银行沟通,尽量将违约风险降低。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
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若本制
度的内容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及其不时修订的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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