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资料,
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立强先生、付少学先生、彭明飞先生、王宗
勇先生、钟德红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焕塔先生、吴昊旻先生、罗
薇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
历、职称、工作履历等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宋立强先生、付少学先生、
彭明飞先生、王宗勇先生、钟德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罗焕塔先生、吴昊旻先生、罗薇女士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