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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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9 日、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玛斯特”)。吸收合并完成后,玛斯特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
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
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 吸 收 合并 全 资子 公司 的 公 告》 , 以 及 2025 年 7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
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
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本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为准;(2)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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