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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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5-045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24 日、2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 20%,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以下简称“《交易
     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
     的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与同期上证指数偏离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24 日、2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
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3,300.00 万元到-2,300.00 万元,预计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00.00 万元到-2,500.00 万
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8),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复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关于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上述股份转让
协议完成后,安吉以清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吉以清”)及其
实际控制人金亚伟先生合计将拥有上市公司 25%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亚太集团)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19.56%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丁福如先生变更为安吉以清的实际控制人金亚伟先生。具体详
情请参见公司上述相关公告。
   由于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
控制权转让事项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
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
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具体详情请
参见公司上述相关公告。
  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24 日、2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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