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焦半导体显示、新能源
光伏和半导体材料业务的核心主业发展,以全球领先为目标,坚持战略引领、创
新驱动、先进制造、全球经营,持续巩固行业地位,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
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的总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25 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首次回购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174,747,98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8%,最高成交价为 4.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9 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与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回购提议
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按截
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前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8,626,977 8.44% 1,843,374,962 9.3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96,745,896 91.56% 17,921,997,911 90.67%
股份总数 19,765,372,873 100.00% 19,765,372,873 100.00%
注: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
押和出借。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
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