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
“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
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景峰医药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
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就相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 是 否 为控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冻 结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冻结申请 冻结类
名称 股 股 东或 份数量(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股 份 人 型
第 一 大股 比例 比例 是 否
东 及 其一 为 限
致行动人 售股
岩区人民 冻结
法院
叶湘
是 11,400 0.01% 0.0013 否 2025- 07-18 2028- 07-17 贵阳市云 司法冻
武
% 岩区人民 结
公司在获悉上述情况后,与叶湘武先生进行核实,了解到其目前未接收到任
何关于股票被司法冻结的电话、邮件、书面等通知性信息,因此公司目前暂无法
知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二、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等情况如
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类型
名称 (股) 例 结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叶湘 120,902,286 13.74% 2,772,286 2.29% 0.32% 司法冻结
武
合计 48,611,528 40.21% 5.53%
注:上表中累计司法再冻结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叶湘武先生所持有被司法冻结的股份,
存在司法拍卖及后续被处置的风险。由于控股股东存在债务纠纷的情况,若后续
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将被处置,
公司的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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