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
情况,对奥普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
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已累计投
序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 入(万 投资进度 结项状态
号 投入(万元)
元)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
目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
合计 153,596.90 101,216.57 65.90%
三、 本次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5 年
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 利息收入 待支付的
剩余金额
序 承诺投入 总投资 净额(万 项目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号 (万元) (万元) 元) (万元)
A-B+C-D
A B C D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
注:
(1)以上项目实际总投资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2)待支付的项目金额主要为工程施工合同尾款、
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款项尚未支付,实际待付款项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的项目金
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3)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
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1)“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
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
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
所剩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
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装修
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款项尚未支付,实际待付款项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的
项目金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鉴于“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
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
剩余募集资金3,211.8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在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前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公司
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待后续尾款支付完毕,
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剩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
户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该项目以公司全
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为主体组织实施,总投资30,659.78万
元,项目原计划建设期2年,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本项目主体建
筑造型结构复杂导致建筑工程各项前置许可获取时间晚于预期、前期项目周边市
政配电管网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项目整体进度延后。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调整至2025年7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 利息收入 待支付的 剩余金额
序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 总投资 净额(万 项目金额 (万元)
号
(万元) (万元) 元) (万元) A-B+C-D
A B C D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园建设项目
注:
(1)以上项目实际总投资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2)待支付的项目金额主要为工程施工合同尾款、
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款项尚未支付,实际待付款项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的项目金
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3)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
益(扣除手续费),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
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普特”),成立于2018年7月。募投项目
建设地所在的苏州市位于长三角地区,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机器视觉核心部件,
包括光源、光源控制器、视觉控制器和SCI系统及软件等。
募投项目规划时,苏州奥普特处于成立初期,同时项目规划的产品尚处于规
模有待增长的成长阶段。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端制造
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各类高端制造企业众多,是公司重要的服务区域。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通过在苏州地区建设机器视觉生产基地,提高各类
型产品的制造能力,就近服务华东、华北地区客户,缩短服务半径,提高响应速
度,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本募投项目立项时,公司未发现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原因的相关情形。
(1)下游产品需求的品类扩展已超出原项目规划范围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当时对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
势及自身业务能力的综合判断所规划,原计划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光源、光源控制
器、视觉控制器及视觉处理分析软件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彼时市场需求。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下游应用场景持续多元化:新能源领域收入占
比持续提升,该领域客户对机器视觉硬件产品的需求显著增加;同时,公司在3C
电子、半导体及汽车等领域的业务拓展,进一步带动了对机器视觉产品的多样化
需求。当前客户需求已从原项目规划的光源、控制器等基础产品,延伸至镜头、
工业相机等更多品类,原项目规划的产能已难以覆盖现有业务需求。
(2)公司产品线的全面拓展推动产能需求升级
伴随下游客户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司为满足客户集成化、一
站式的解决方案需求,产品线已从初期的光源、控制器等核心部件,逐步拓展至
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深度学习(工业AI)、工业镜头、工业相机、
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传感器、工业传感器及运动控制产品等全系列
自动化核心软硬件。产品矩阵的完善虽增强了公司市场竞争力,但也使得原项目
单一的产品生产定位与当前多品类、全链条的产品需求产生结构性矛盾。
综上,鉴于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品类已显著扩展且公司产品线已完成全场景覆
盖的升级,原“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的产能规划已无法匹配当前及未
来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提前终止该项目。
鉴于“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终止,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
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
金20,226.9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继续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未来,一方面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
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开展
新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公司会同步评估现有正在开展的其他募投项目,结合
项目进展及实际需求,审慎研究是否存在追加投资的需求。公司将始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并注重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
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对公
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
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
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
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的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
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
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
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