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
群服务中心607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9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8月19日(周二)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
日(周二)上午9:15至2025年8月19日(周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4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关于废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8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范》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
管理制度》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3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 述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议案4需逐项表决;议案2、议案3、议案4第(1)项、第(2)
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议案4的其余子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5、议案6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
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6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5年8月18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6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85。
邮箱地址:uachina@uachina.com.cn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冯骏
会议联系电话:021-35324001转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85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
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983
投票简称:尤安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分别如下:
提案 5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 6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未
“√”的或“√”存在矛盾的,视为本人(本单位)弃权该项议案的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会表决意见表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废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作为投
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行为规范》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管理办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
累积投票提案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案》 3人
应选人数: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本人确认前述受托人在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上的表决行为均为本人行为,本人承担相应之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