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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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纬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
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
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
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
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
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
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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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 10 点 30 分
(二)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 828 弄 3 号楼
(三)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8 月 6 日
至 2025 年 8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 会议召集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审议的会议议案
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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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
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
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
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
进行修订。
除《公司章程》外,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以下制度尚需
股东会审议: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纬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4)。
现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
议案二: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
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满足相关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范围内,
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上纬新材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现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