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对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有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切实可行,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币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我们认为该预案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我们认为
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充分论证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徐艳波 郝丹丹 付嘉琦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