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89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管理层认真讨
论了《问询函》的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就
公司下列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司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7.73 亿元,金额较大,其中,本
期新增 2.23 亿元预付算力设备款,公司未披露交易背景、预付对象等明细情况。
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前五大付款方的名称、成立时间、首次合
作时间、采购内容及金额、对应预付比例以及相较上年的变化情况、期后形成资
产情况,说明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预付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
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对预付款项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合理;(2)预付算
力设备款主要付款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及实缴资
本、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等,以及预付算
力设备款的交易背景、合同签订过程、具体采购内容及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预计交货时间、目前采购进展等信息,并说明上述预付对象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是否或曾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
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3)结合问题(2)以及同行业可比业务的开展
情况, 说明相关预付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倾斜或
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沟通,我们认为,公司相关预付安排是基于正
常的商业背景和业务发展需求所做出的合理决策,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向关
联方利益倾斜或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监管规
则要求和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崔勇、陈宝国、谭宪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