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2025-048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396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5,732,600 股,占本
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862,945,783 股的 0.66%。
股。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 2025 年 5 月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满足业绩
考核条件的 388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8 名激励对象,回购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732,6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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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2〕65 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
意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347 名激励对
象授予合计 1,881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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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了核查意见。
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75 名激励
对象授予合计 111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5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 0.0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4,044,983 股变更为 863,794,983 股。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 0.06%。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3,794,983 股变更为 863,294,983
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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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7,025,60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349,2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 0.0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3,294,983 股变更为 862,945,783 股。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第二个
业绩指标
解除限售期
净利润增长率 2023-2024年净利润平均值增长率不低于35%或2024年净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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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9-2021年净利润 率不低于50%,或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均值为基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或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收益率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资产负债率 2024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考核目标值未达
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应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不得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参加首次授予的 320 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 535.80 万
股、参加预留授予的 68 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 30.30 万股。
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参加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限制性股票 71,600 股。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总计 39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
或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总计 39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的 0.66%;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当时股份总数 11,795,200 股的
总数由 11,795,200 股减少至 6,062,600 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0),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 8,824,123 股后的 854,121,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706,08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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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后授予/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 P0 为 8.65 元/股。
依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授予/回购价格=调整前价格(8.65 元/股)-2024
年度每股派息额(0.05 元/股)=8.60 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有关规定,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
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
调整后授予/回购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有关规定,
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调整后授予/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
的孰低值。
因此,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的 388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8.60 元/股;
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8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8.60 元/股。
(四)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30.04 万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
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 396 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山永会验字[2025]第 2 号验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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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732,600 股后,公
司总股本由 862,945,783 股变更为 857,213,183 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前 变动数 本次回购后
序号 股份类型
股数(股) 占比 (股) 股数(股) 占比
合计 862,945,783 100.00% -5,732,600 857,213,183 100.00%
备注:实际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要求,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