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8: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8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9 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 9:15-9:25,
间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4 人,代表股份
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75,582,0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2597%;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201 人,代表股份 4,628,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504%;本
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 201 人,所持股份 4,628,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50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任啸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高笑河先生
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
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7,339,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068%;反对 2,7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5203%;弃权 131,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57,3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琦、赵龙廷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
律意见: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思美传媒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