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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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 8:30
时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黄列群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
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实参加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73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我
们认为: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
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列群、吴昊、金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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