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5-046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
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届满,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自筹资金择机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
权激励计划。
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77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491,231 股股票的来源
为上述已回购的股份。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及解锁情况
券账户”中持有的 491,231 股公司回购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河南四
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记确认书》。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数量、各持有人认购数量与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数量无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2 年 1 月 25 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
锁定期最长为 36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对应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 40%、30%、30%。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已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25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届满,三批合计解锁 491,231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的公司股票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不存在转让给
个人的安排。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期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91,231 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终止等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质押、担保、
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1)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
内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
行;但是,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
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
致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的,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权
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
价格计算。
(2)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而离职,对于持有人持有
的且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
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
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持
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
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