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
“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北京东方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806 号)
〔2022〕
同意注册,东方通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024,096 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20.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30,779,267.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9,220,724.07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
[2023]000317 号)
。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Tong 系列中间件产品卓越能力
提升项目
基于人工智能的下一代可持续
运营安全产品开发项目
TongJDK 和工业物联网中间件
开发项目
合计 216,922.07 216,922.07
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
点、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考虑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部署,公
司结合近年来安全领域市场需求变化、公司业务实践及战略规划,缩减“基于人工智能的下一
代可持续运营安全产品开发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
情况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
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等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
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
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
过上述投资额度。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此
期间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
(六)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九)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
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
产品、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低风险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
控的产品进行投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此
期间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
(六)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
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二)风险控制措施
金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
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
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负责募
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德平 王 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