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广东
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胜股份”)持续督导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和胜股份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和
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90 号),
和胜股份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82,962 股,发行价格为 20.04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限售期等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限(月)
李建湘 14,682,962 3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实施 2022 年度权
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99,929,25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建 湘 先 生 认 购 的 2021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由 14,682,962 股 变 更 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279,114,08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为 89,958,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3%;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建湘先生正在履行的有关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如
下:
(一)李建湘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
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
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
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二)李建湘先生在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时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
持公司股票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和胜股份股票;
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和胜股份
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票及通过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同时,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也不存在减持和胜股份股票的计划;
份;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和胜股份所有,本人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
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李建湘先生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李建湘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李建湘先生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股本的 7.37%。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股东(发行 证券账户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数占公司 备注
对象) 名称 份总数(股) 数(股)
总股本的
比例(%)
李建湘先生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持
有的全部股份为
李建湘 李建湘 72,101,237 20,559,218 7.37
中处于质押状态
的 股 份 数 为
有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总数为
解除限售后,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为 0 股,
将全部作为高管
锁定股继续锁定。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解除限售前 解除限售后
变动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高管锁定股 69,398,880 24.86% 20,559,218 89,958,098 32.23%
首发后限售股 20,559,218 7.37% -20,559,218 - -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79,114,081 100.00% - 279,114,081 100.00%
注:上述变动前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的股本结构,最终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
出的股份限售相关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和胜股份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振宇 张啸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