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神马屹立(河南)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神马屹立(河南)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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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河南首恒新材
料有限公司(简称首恒新材料)49%的股权,为其参股方;河南平煤
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首山碳材料公司)持有首恒新材料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行襄城县支行 23,000 万元融资授
信(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2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4 个月;贸易融
资额度 3,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已到期,现申请续作。
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 49%为首恒新材料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金额 11,270 万元;首山碳材料公司亦按持股比例 51%
为首恒新材料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11,730 万
元。首恒新材料为公司的本次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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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神马屹立(河南)纤维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神马屹立(河
南)纤维有限公司(简称神马屹立)51%的股权,为其控股方;以色
列 NILIT B.V.(简称屹立公司)持有神马屹立 49%的股权,为其参股
方。
神马屹立(河南)纤维有限公司为满足 7000 吨/年尼龙 66 差别
化功能纤维项目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天韵
街支行申请银行借款 30,000 万元,期限 10 年期(含 2 年宽限期)的
项目资金借款。其中可使用项目前期贷业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2 年;信用证业务,信用证总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18 个月,任一时点使用敞口余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具
体业务品种金额和期限依据实际交易背景和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银行贷款要求担保及保障措施如下:
本公司以持有的神马屹立 5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
保,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神马屹立名下土地(豫[2025]叶县不
动产权第 0004439 号)提供抵押担保。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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