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重组概述
为了减少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快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收回,公司
拟与云南御行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嵩明中稷国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文化城置业有限公司、昆明恒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恒海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连平县翠林房地产有限公司、河源市远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恒大
地产集团河源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东莞恒展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东莞市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恒泓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恒林
置业有限公司、金驰生活服务(河南)有限公司、安阳通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周口瑞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周口恒龙置业有限公司、周口华裕实业有
限公司、莆田恒耀置业有限公司、莆田恒晟置业有限公司、福清恒瀚置业有限
公司、恒鹏健康产业辽宁有限公司、南昌恒强置业有限公司、江西恒耀置业有
限公司、亳州恒大置业有限公司、贵阳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中渝云
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陵水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及三亚恒合融医院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重组对方”)进行债权重组。
债权重组对方以其及其关联方的商铺、综合性商业广场、不同类型住宅合
计金额 22,169.90 万元,用以抵偿公司对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其
未付工程款,共计 9,812.63 万元,同时,公司支付 12,357.27 万元现金。以上
交易已构成债权重组。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州安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
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债权重组涉及的房
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粤安城评报字(2025)11ZCPG(G)061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5)第 A175 号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5)
第 A176 号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权重组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债权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权
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权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云南御行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贸易。
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 20%的股权,廊坊纬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二)嵩明中稷国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4.75%的股权,深圳市保通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三)云南文化城置业有限公司
字楼 1 号楼 B 座 9 层
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
(四)昆明恒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汇众创空间三楼 V-080 号
娱乐活动,文艺创作与表演;会议及展览服务,海洋馆、水族馆、博物馆、温
泉经营与管理;电影放映,婚礼庆典,百货零售;餐馆管理,休闲健身服务;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管理;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
目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50%的股权。
(五)昆明恒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连平县翠林房地产有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程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
(七)河源市远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河源恒大名都综合楼 3 楼
中介服务、金融、期货、借贷、证券及限制项目);工艺礼品、日用品、办公
用品、文具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批发: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
学危险品);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园艺工
程(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安装制冷空调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八)恒大地产集团河源有限公司
河源恒大名都综合楼
质证书经营);安装制冷空调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一楼 A(南侧)
林工程。
(十)东莞恒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一)东莞市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二)郑州恒泓置业有限公司
(十三)郑州恒林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
(十四)金驰生活服务(河南)有限公司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的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
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
(十五)安阳通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十六)周口瑞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览服务;日用百货零售;餐饮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室内娱乐活动;
室内休闲健身服务;电影放映服务;婚庆典礼服务;博物馆项目的开发、建设;
温泉城项目的开发、建设;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停车场
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
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
(十七)周口恒龙置业有限公司
元新城 2 期 3 号楼
乡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代农业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理工程
施工、生态农业观光项目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十八)周口华裕实业有限公司
发、建设、经营、出租、出售;房地产中介服务及物业管理;企业商业运营管
理及信息咨询(凭许可证经营);市场营销、策划;商品展览、展示及会展服
务;经营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智能小区综合
物业管理系统工程;建立和经营电子商务系统。
(周口)有限公司持有 30%的股权。
(十九)莆田恒耀置业有限公司
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莆田恒晟置业有限公司
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一)福清恒瀚置业有限公司
艺工程施工;物业服务;房屋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二)恒鹏健康产业辽宁有限公司
管理;医疗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服
务(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家政服务;健康管理咨询(医疗、诊疗
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三)南昌恒强置业有限公司
南(南昌恒大时代之光)1#楼
活动,建设工程监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
售,保健食品销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餐饮服务,
洗浴服务,住宿服务,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健身休闲活动,组织体育
表演活动,体育赛事策划,文艺创作,美甲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文具用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二十四)江西恒耀置业有限公司
活动,建设工程监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
售,保健食品销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餐饮服务,
洗浴服务,住宿服务,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工程管理服
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酒店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健身休闲
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赛事策划,棋牌室服务,文艺创作,美甲服务,
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
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
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十五)亳州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赁,停车场服务。健身服务;体育活动组织策划;体育运动咨询服务;棋牌服
务;餐饮服务;卷烟零售;食品销售;洗浴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
售;服装销售;鞋帽销售;文具用品销售;化妆品销售;卫生用品销售;眼镜
销售;文具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六)贵阳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
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
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十七)贵阳中渝云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
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
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室内装修,物业管理,土地整理,酒
店管理,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二十八)海南陵水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
一楼 A(北侧)
(二十九)三亚恒合融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养服务;餐饮供应和配送服务;护理服务;老年用品批发和零售;家政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服务。
本次债权重组对方是公司生态环境业务的相关合作方,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债权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向任何关联方输送利益或
导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债权重组方案
(一)债权重组概要
因债权重组对方无法以现金方式清偿所欠公司的款项,为加快公司部分应
收款项的收回,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与债权重组对方协商一致,债权重
组对方以其及其关联方的商铺、综合性商业广场、不同类型住宅合计金额
程款,共计 9,812.63 万元,同时,公司支付 12,357.27 万元现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
产抵偿上市公司债务的,应当对所涉及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公司聘请了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州安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
司、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债权重组涉及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了粤安城评报字(2025)11ZCPG(G)061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北京亚超评报字
(2025)第 A175 号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5)第 A176 号资产评
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本次债权重组对方用于抵债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公司将对抵债资产进行财务入账,入账价值为评估价值和网签备案价格两
者中的较低者进行确认。
(二)抵债资产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抵债资产 资产类型 抵债资产价格 债权金额 现金支付 评估价值
合计 22,169.90 9,812.63 12,357.27 21,963.2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房屋资产尚未完成网签手续。昆明星天地商业
广场目前尚在抵押状态,协议签订后解除抵押。除此之外,上述资产均无抵押、
质押等产权瑕疵的情形,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上述资产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若资产类型等发生变化,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抵债资产价值范围内进行调整。
四、债权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债权重组对方在实施债权重组时,根据相关资产建设状况及债权重
组对方的实际情况,分别与债务方、资产抵偿方签署相关债权重组协议或房产
认购书,以及相关商品房预售合同。
五、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州安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
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债权重组涉及的房
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粤安城评报字(2025)11ZCPG(G)061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5)第 A175 号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5)
第 A176 号资产评估报告。
(一)昆明星天地商业广场资产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5 月 08 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对象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债权重
组所涉及的昆明星天地商业广场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08 日的含税市
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20,093.83 万元。
(二)昆明恒大国际健康城资产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6 月 12 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对象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债权重
组所涉及的昆明恒大国际健康城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12 日的含税市
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1,339.68 万元。
(三)贵阳都会广场资产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6 月 25 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对象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债权重
组所涉及的贵阳都会广场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的含税市场价值
合计为人民币 529.72 万元。
六、债权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债权重组的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公司与部分房地产客户的合作出现了部分应收账款回款进度放缓,
资金回笼乏力的情况,且面临较大的回款风险。为了减少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
风险,加快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收回,公司主动沟通协调工程客户,积极开展
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抵债工作,通过债权重组对方以房抵债的方式加快公司部分
应收款项的收回,有效地降低相关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债权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债权重组,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有利于加快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收回,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七、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发生的债权重组事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债权重组金额为 22,169.90 万元。除此以外,前 12 个月
内累计已发生的债权重组金额为 1,845.4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权重组事项须
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债权重组金额将不再纳入 12 个
月累计计算范围。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